中美经贸团队在吉隆坡磋商后达成共识。美方将取消对中国商品(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商品)加征的10%所谓“芬太尼关税”,同时继续暂停一年对中国商品(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商品)加征的24%对等关税。中方也将相应调整针对美方上述关税的反制措施。双方同意继续延长部分关税排除措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联合安排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