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6日晚,罗云外出送货回家后发现妻子刘某迟迟未归。经过多处寻找无果后,他向警方报案。次日下午,警方在同村男子罗某某的越野车里发现了刘某的尸体。

2026年4月,法院一审判决罗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罗云对判决结果不满,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但检方决定不予抗诉。目前,罗云已启动刑事申诉程序,希望凶手受到最严厉的处罚。

案发前,罗云与妻子刘某的生活是典型的湘北乡村家庭生活。2024年7月16日中午,罗云和妻子开车去送货,傍晚回到家吃了晚饭。晚上18时左右,刘某称要去给一个女孩说媒,随后驾车离家。直到次日凌晨两点,刘某仍未回家,电话也无人接听,罗云四处寻找并报警。下午,警方通知他找到了刘某的遗体,罗某某也被抓获。
罗云后来得知,妻子与罗某某有不正当关系。罗某某的妻子在自家的拖把厂工作。罗云表示,他和妻子结婚20多年,感情一直很好,起初难以接受这个事实。
判决书显示,罗某某与刘某自2021年起发展为婚外情。2024年3月,罗某某以公布刘某的裸照等威胁、纠缠刘某。2024年7月16日20时许,罗某某将刘某约出带至浏阳市某三岔路口,双方发生争吵,罗某某掐住刘某脖子并捂住其口鼻,直至其死亡。作案后,罗某某企图制造自杀假象,但最终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定罗某某构成坦白,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罗云认为罗某某存在明显预谋,供述反复,不应适用从轻量刑标准。罗云已整理全套案卷材料,正式启动刑事申诉程序,希望严惩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