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的力度在持续加强。
1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起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共19条,主要包括惩戒原则、惩戒对象、惩戒措施、分级惩戒、惩戒程序、申诉核查6个方面内容。文中指出,应坚持分级惩戒、过惩相当,对于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惩戒期限为3年;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惩戒对象,惩戒期限为2年。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治所副所长王洁指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纷繁复杂,往往存在难以取证的问题,在后续定罪量刑上可能存在一定局限性,《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推出,意味着国家对惩治电信网络诈骗高度重视,惩戒办法是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要求,也是持续推进对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系统性治理的关键举措之一。
据央视新闻10月16日报道,截至目前,在云南多地公安机关不懈努力下,已有4666名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移交我方,其中包括网上在逃人员205名。今年8月以来,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数、造成财产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24%、20.5%。
境外电诈人员归国后,将面临怎样的惩罚?新京报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以“缅北”为关键词,发现128份相关判决。在这些判决书里,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行为被一一列举,跨境电信网络诈骗难以取证等问题,也在判决书中一一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