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清远。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2020年至2021年期间,汪某在照看儿子汪某某(4岁)过程中三次使用扯拉后衣领的方式来限制汪某某的活动,前两次造成汪某某窒息昏迷,救治后恢复意识,第三次造成汪某某窒息身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明知采取扯后衣领的方式限制被害人活动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身体伤害,却仍有意多次实施,主观上具有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遭受伤害的故意。遂判决被告人汪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汪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近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家庭暴力案例。被告人汪某在照看儿子期间,三次使用扯拉后衣领的方式限制儿子活动,前两次造成窒息昏迷,第三次导致儿子窒息身亡。法院认定汪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法官表示,监护人应当对孩子给予关爱、照顾,以暴力手段来制止孩童的哭闹、嬉戏的方式并不可取,甚至会导致孩童受伤、死亡的悲剧发生。监护人侵害被监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应当从严打击、依法严惩。
【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的行为,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更容易造成心理和身体上的创伤。因此,监护人应当切实承担起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责任,以爱心和耐心对待孩子,切勿使用暴力手段。
同时,社会应当加强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和教育,让更多人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和支持,保障被侵害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