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何要出台《通知》?《通知》对课后服务的时间范围与具体内容有怎样的具体要求?如何确保《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据悉,随着“双减”实施两年多来,课后服务工作受到群众普遍欢迎。与此同时,有的地方和学校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比如随意扩大课后服务范围,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在课后服务活动中组织刷题备考、讲授新课、集体补课等。不规范行为违背了“双减”政策及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初衷,需要进一步规范提升。
据悉,《通知》明确提出“五个严禁”,包括严禁随意扩大范围。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作好衔接。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严禁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要因地因校制宜,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地方和学校要按本地区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课后服务相关费用。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要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形成机构名单、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要建立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严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
教育部表示,各地要根据《通知》要求,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各地要及时调整完善课后服务相关政策措施,在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前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广泛宣传新学期课后服务有关要求,做好家长解释工作,与既往工作做法平稳衔接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