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顾波受贿一案,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顾波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9年至2018年,被告人顾波在担任云南省烟草物资配套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云南中烟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李晓明、陈燕雄等人在卷烟材料业务承接、供应商资质认定、资金结算及招标代理业务承接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李晓明、陈燕雄等10人股份、钱款,明知并认可其子收受他人给与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5406.779202万元、1.5万美元、港币5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顾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顾波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知情人士:顾波迷恋打桥牌
他到机场发现被限制出境
去年1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顾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江西省吉安市监委监察调查。
同一天,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张水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江西省赣州市监委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