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彩礼被“婆婆”借走买房,河南女子感情破裂后被起诉返还彩礼,法院怎么判?
“婆婆”借走给准儿媳的100万彩礼买房,之后登记在儿子名下,而准儿媳又出资104万用于装修。小两口感情破裂后,男方起诉返还百万彩礼,这一笔笔账如何算?3月13日,河南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
据河南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3月13日消息,李某某(男)和岳某某(女)系同学关系,2019年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并订婚,订婚仪式上岳某某收到李某某的彩礼100万元。两人因办理婚礼时不到法定婚龄,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20年两人举行婚礼,之后李某某的母亲向岳某某借彩礼10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承诺五年内归还并支付利息,婚房登记在李某某名下。
在婚房装修期间,岳某某共支付装修费、设计费、家具家电费等104万余元。2021年岳某某生下女儿李小某,2022年岳某某出资2万余元购买了一辆摩托车,登记在李某某名下。同年李某某出资18万余元购买了一辆货车,登记在岳某某名下。
后双方感情破裂。李某某于2023年起诉岳某某主张返还彩礼100万元和订婚期间赠予女方的“五金”饰品、名贵烟酒等,岳某某要求李某某退还房子装修费104万元,并分割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及物品,同时另案起诉李某某的母亲退还100万元借款及利息。
法院审理:
1、该涉案房屋是由李某某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李某某名下,应视为对李某某个人的赠与,并非是岳某某、李某某同居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故房屋不应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