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白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局长叶志国
3月21日,廉洁四川《“案”理说》栏目披露甘孜州白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局长叶志国贪腐细节。
叶志国,男,汉族,1979年10月生,四川渠县人,曾任甘孜州白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县人民政府驻康定办事处主任等职务。2023年8月,接受白玉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0月,叶志国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3年12月,叶志国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回忆起儿时父亲去世后寄人篱下的酸楚、妻子生下孩子后没有房子去娘家坐月子的苦涩,这一切都使我对房子有了执念,认为只有房子,才能带给我安全感。随着手中权力越来越大,收受的钱越来越多,我就想多买两套房子,把钱换成房子才安心。”留置室内,叶志国缓缓道出“缠绕”自己一生的心结。对买房的病态偏执,使这位原住建局长如一辆失控的赛车,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狂飙”。
心生执念,购房心魔始作祟
叶志国出生在一个物质贫困但精神富足的家庭,受父辈影响,他从小就发奋学习,立志长大后建设家乡。2000年10月,学有所成的叶志国回到白玉县,成为了一名基层干部,凭借过硬的专业素养和组织的精心培育,他一步步走到了县住建局“一把手”的位置。
随着叶志国职位越升越高,“寻机”赶来的商人“朋友”越聚越多,他们“贴心”地跟随在叶志国左右,唯其马首是瞻,这极大地满足了叶志国的虚荣心。看到商人老板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叶志国回忆起曾经居无定所的窘境,心想如今没读过书的商人老板能够住大房子、坐豪车、出入高档餐厅,而自己辛苦工作攒下的积蓄却买不起一套宽敞一点的房子。巨大的心理落差使他的价值观开始扭曲,他不禁思考,如何才能赚更多的钱,换更大的房子。不久,老板郑某的拜访似乎为他带来了解决问题的“完美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