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京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公布一则案例:许某于2022年3月入职某服饰公司任店长,试用期两个月,入职半年后,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要求许某离职,许某未同意,随即公司连续安排其从南京至上海、徐州参与培训,单程均在三百公里左右,部分日期还被要求当天返回,培训方式为观看视频,培训内容为规章制度和商品知识等。
后续许某向公司提出各类出差补贴等均被拒,并且发现只有自己一人参加培训;同年11月,许某向某服饰公司提出被迫离职,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公司不予理会,遂经劳动仲裁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审理,判决某服饰公司赔偿许某13068.81元,南京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快讯]荷兰弟登顶全球影史演员票房榜 年轻新纪录](http://cn.gzbj58.com/file/upload/202609/14/221455401.jpg)
![[快讯]巴西女子同时接受6项整容手术后死亡 家属质疑医院急救不力](http://cn.gzbj58.com/file/upload/202609/13/231927231.jpg)
![[快讯]84岁老人独自到店为自己挑选寿衣 从容面对生死](http://cn.gzbj58.com/file/upload/202609/12/234057171.jpg)
![[快讯]国际原糖月涨逾两成 多只糖业股涨停 糖业股集体走强](http://cn.gzbj58.com/file/upload/202609/08/23263978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