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天强制出院的规定很不好。”社交媒体上,一位网友分享了身边的一段经历:朋友的父亲因脑出血入住南方某市一家三甲医院,住院满15天后,老人病情未见好转,却被医院要求“强制出院”,回家后甚至陷入半昏迷状态。此后,老人每隔15天便需出院再入院,如此反复8次,直至离世。
近一年来,关于“15天强制出院”的讨论在社交媒体上频现。许多患者网友有着相似遭遇,医院对此的解释多为“医保不允许”或建议“先出院再住院”。近期,国家医保局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国家医保政策并无“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或“达到一定标准必须转院”的限制规定,并鼓励公众向当地医保部门举报此类现象。
然而,医疗界内部对此展开了一场争论。有县级医院负责人透露,虽然医保部门未明确规定15天必须出院,但存在单个患者报销总额的限制。此外,公立医院面临“缩短平均住院日”的重要考核指标,这也是导致“15天强制出院”现象的原因之一。业界对这一现象背后的医保部门、卫健部门、医院责任归属问题争论不休。
王帅,一位前直辖市三甲医院副院长,指出医院与患者在“住院时长”问题上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一方面,部分患者出于安心养病、托关系延住或享受周密照护等原因,倾向于延长住院时间,导致医院床位紧张。另一方面,上级部门对医院有床位周转率和DRG成本的考核压力,住院时间越短,对医院越有利。因此,尽管医保部门否认“住院15天”的规定,但种种制度指标和行为管理实际上驱使医院采取此类做法。
尽管医保政策初衷是高效使用医保资金,但简单粗暴的执行方式激化了医患矛盾。有些地方医保局对单病种平均费用设定上限,超出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压力最终传导至临床科室。此外,部分地区对15日内再入院的支付标准减半,以此防止医院分解住院。这些政策与医院“钱”紧密关联,对医生行为产生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