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开了8起行政处罚案例与7个未予处罚的典型情形,旨在强调维护现金支付的合法权利。公告指出,无论涉及行政事业费用、保险、快递服务或其他直接面对消费者的行业,均不得以各种缘由拒绝接收现金,诸如“资金集中管理”、“业务流程复杂”或“运输中可能丢失”等借口不再被接受。
近年来,随着支付手段的迅速演变和消费模式的创新,部分商家对现金收款的热情减弱,拒收现金的现象频发。为确保包括老年人和来华外籍人士在内的所有公众能自由选择现金支付,央行积极采取行动,改善现金使用环境,有效打击拒收现金的行为,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自2018年开始,央行联合发改委等机构,建立了跨部门协作机制,致力于在大型商业区、旅游景点、文化场所、餐饮住宿、交通中心、医疗机构等人流量大、涉外交易频繁的区域,解决现金流通的难点问题。2023年10月启动的专项整治行动,则通过半年时间,不仅加强了监管力度,还普及了现金支付的重要性,提升了银行业对现金服务的质量。
据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局长罗锐透露,在过去一段时间里,通过多渠道的宣传活动,如利用公共交通、媒体和网络平台,以及特定的“人民币现金日”,加强了公众对现金法定地位的认识,并对不同规模的违法拒收现金行为采取了处罚或教育警告措施。
统计数据显示,到2024年4月底,央行已对8家拒收现金的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并核实了124起轻微违规但已改正的情况,基于法律规定未进行处罚。
罗锐强调,现金作为最基本的支付手段,对支撑民众生活、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至关重要,尤其在自然灾害应对和金融系统稳定性方面展现出独特价值。它是一种普遍适用、独立于电子系统的支付方式,能够在特殊情况下提供稳定可靠的支付选项。
此外,国务院办公厅于2024年3月发布的指导意见中,重申了现金支付的基础地位,要求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支付方式选择权。对此,央行承诺将密切协调各方,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优化支付服务的政策得到有效执行,惠及更多人群,特别是提高老年群体和外国访客对国内支付服务的了解度,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