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行驶途中殴打司机 男子被刑拘
近期,一段关于载人大巴车司机在张家界市区行驶时疑似遭受殴打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开来。对此,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于5月31日发布了相关通报,透露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据通报,5月30日,当地警方注意到该网络视频后迅速行动,于当晚22时左右成功将视频中的打人者卿某新(40岁,男性)逮捕。卿某新因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视频内容清晰显示,大巴车在正常行驶期间,一名男子多次用力踢向司机的头部和肩部,行为极其危险。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明确规定了妨害安全驾驶罪,指出对正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实施暴力或抢夺操控装置,干扰正常行驶并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可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大巴行驶途中殴打司机 男子被刑拘。
近年来,抢夺方向盘、辱骂及殴打公交司机等干扰驾驶的事件频发,此类行为高度威胁公共安全,可能引发严重的群体伤亡事故。鉴于此,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妨害安全驾驶罪,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惩治此类危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的行为,确保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出行安全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