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猥亵背后是什么
“我们一样大,但我觉得自己发育得不太好,你可以给我看看你胸部的照片吗?”
猥亵者藏在网络那头,二十岁出头的他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小女孩,来诱骗孩子拍摄自己隐私部位的裸露照片并发给他。
约3年间,舒某通过网络平台对多名7岁至14岁未成年女孩进行“隔空猥亵”,最终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刑15年。
2023年6月1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正式发布了“隔空猥亵”的定义,指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最高法、最高检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中,均明确说明,“隔空猥亵”符合刑法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隔空猥亵背后是什么。
作为不法分子“隔空猥亵”的“猎物”,很多未成年人在案发后仍然不清楚自己遭遇了什么,“只知道是不好的事情”。哪怕是当时已经接近成年的程珊(化名),在对方叫她自慰时,也只是觉得这是和“网恋男友”的互动。
还有很多受害者对此羞于启齿,甚至他们的家长也觉得,孩子被猥亵是一种错误和耻辱,采取回避、迁怒的态度。
“为什么我的孩子会被盯上?”在性教育专家看来,未成年人性教育的缺失,亲子关系的疏离,都是“隔空猥亵”案件频发背后的“暗礁”。
李思瑶(右)和司法社工在对未成年人受害者开展救助。 受访者供图
“原来我曾被侵犯”
时隔9年,已经成为一名在读硕士研究生的程珊终于给自己高一时的遭遇找到了解释,那叫“隔空猥亵”。
电话那头自称是一名宠物医生的男子,教程珊如何用手操控自己的下体进行自慰。对方告诉她,那是一种能让自己渐入佳境的快乐感受,当然,感到快乐以后要“分享”出来,“他让我一边对着手机摄像头自慰一边发出呻吟,后来为了让我‘呻吟’得更好,他会提前发一些成人性爱视频给我。”
程珊把他当成了网恋对象,虽然害怕却没有拒绝。后来,视频那边“男友”开始与她“性爱互动”,给她寄来情趣内衣。这让程珊有点害怕了,一方面是担心藏在卧室的这个秘密被父母发现,另一方面,她坦言,对身体的探究让自己越来越迷茫,“有时候上课也在想(做爱)这件事,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下流的女孩。”
持续了大概7个月,程珊逐渐疏离这段关系,她没敢和任何人讲。直到2021年,在看到一起“隔空猥亵”案件报道后,她在社交媒体上发出一句话,“原来我曾经被侵犯”。已经成年的程珊第一次知道了“隔空猥亵”。
去年6月1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正式发布了对它的定义,“隔空猥亵”指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性交友”“招募童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的违法犯罪行为。
2022年10月,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就曾指出,近五年来,未成年人被侵害犯罪持续上升,其中“隔空猥亵”侵犯未成年人案件高发、频发,未成年人非常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网络猎物”。
但显然,作为“猎物”的程珊们很难意识到这一点,即便是在成年后回想起那段经历,她也很难将自己和猥亵受害者画上等号,不适感是有的,但程度有多深?边界在哪里?她无法说清。
这大体是“隔空猥亵”受害者的基本画像。
与程珊所经历的打着“网恋”幌子的“隔空猥亵”不同,进入司法视野的“隔空猥亵”案例中,猥亵者的手段更多样,受害者普遍年龄更小,伤害也来得更隐蔽。
今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案件,男子舒某从2019年起陆续从网络平台上对多名7岁-14岁未成年女孩下手,通过诱骗、胁迫等方式让对方给他发送裸露隐私部位的照片、视频,用于满足自己的私欲并在网上传播。在2022年警方调查时,发现他手机上分类保存下的私密信息涉及40多名未成年人。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检察官李思瑶跟踪办理舒某案近两年,舒某告诉她,40多名未成年人只是最后“得手”的,而他在网络上去尝试联系的人,远不止这些。
舒某在网上以一个10岁左右小女孩的身份出现,用“交朋友”“处闺蜜”的方式,得到年幼女孩的信任,获取对方姓名、年龄、学校、住址等个人信息。
“我们一样大,但我觉得自己发育得不太好,你可以给我看看你胸部的照片吗?”
“你不给我发那我们就不是真闺蜜,我去找别人了。”
“之前觉得你很乖,但最近一年觉得你没那么听话了。”
“我是被父母收养的,家里的哥哥也欺负我,我觉得只有你对我是真心的。”
在舒某手机上储存和被恢复的海量信息里,有不少诸如此类的对话。他给每个女孩都建一个独立文件夹,她们裸露身体隐私部位的照片和视频充斥着屏幕,冲击着李思瑶的视觉,尽管已经有好几年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经验,接触的性侵案也不在少数,但这些触目惊心的照片依旧让李思瑶崩溃,“血压都上来了。”
李思瑶花了大量时间逐条查看,将女孩个人信息梳理后交给警方,找到了其中20个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女孩。
李思瑶(右)和民警在向舒某案受害者核实案件情况。 受访者供图
难以启齿的受害者
说服这20个女孩的家长接受取证,远比想象中困难。
此前海淀区检察院也办理过不少“隔空猥亵”案件,与舒某案不同的是,先前案件多来自于受害者家长发现孩子手机上内容异常后报警,基于此,家长们有意愿将对方绳之以法,能站出来配合警方取证。但舒某案很特殊,“在他至少持续了3年的作案时间里,没有一个家长报警。”
李思瑶和办案民警一起到全国各地受害者家庭取证,他们首先要面对的是家长反复的推诿和漫长的沉默。
“怎么会这样……”多数家长第一反应是不敢相信,随之而来的是对司法机关介入的抗拒。有家长反复问她,“如果配合取证会记录在孩子的档案里面吗?”“开庭的时候别人会知道吗?” 李思瑶听得出他们的担忧和害怕,“猥亵”这个词天生让人难以启齿。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民警张家铭自2008年起就参与“隔空猥亵”案件的侦办,他总结出此类案件的侦办难点,一是嫌疑人删除聊天记录并且教唆受害者也清空记录,导致很多证据灭失。二是受害者的家长羞于将事情说出来,也不愿意让孩子因为司法取证的需要被“二次伤害”。
作为一个7岁女孩的父亲,张家铭能理解家长们的顾虑,但司法程序上,他们需要尽可能多的搜集证据,以便日后检察机关和法院根据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定罪量刑,“这一层障碍,我们需要跨过去。”
李思瑶也曾困扰过。有一位孩子的妈妈告诉她,孩子爸爸知道后,第一时间就是打孩子,甚至为了避开取证人员上门,带着8岁的女儿连夜离家。而类似这种知道孩子遭遇了“隔空猥亵”第一反应是责骂孩子的家长不在少数。
但也有一些家庭和孩子的表现,让李思瑶笃定,这件事需要继续做下去。
女孩小萌(化名)是舒某案中可查证的被侵犯时间最久的受害者,2019年两人成为QQ好友时,小萌只有11岁。2020年,为了威胁她继续拍摄照片、视频,舒某把小萌的私密照片发到网上,甚至发给女孩的老师和同学。这之后,小萌的妈妈知道了这件事,让女儿切断和舒某的联系。
2023年,李思瑶找到小萌妈妈的时候,她说事情已经过去了,不愿女儿再回想。李思瑶只好告诉她,在她要求女儿与舒某切断联系之后的两年里,舒某还一直继续威胁着小萌,“对于孩子来说,这个噩梦并没有终止。”在聊天记录里,李思瑶还发现,小萌有个妹妹,舒某要求并指导两个人互拍不雅视频。在舒某被抓之前,他已经在约小萌线下见面。听到这,小萌的妈妈崩溃了。
后来小萌的表现倒是和李思瑶想的不太一样,她讲出许多细节,这个已经上高中的女孩告诉李思瑶,在意识到和舒某的交流有问题后却又长期被胁迫,她一直在等待机会站出来将这个坏人的行为指证出来。
李思瑶(左)入校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宣讲。 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