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律师金磊收到了来自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邮件,通知他关于江西鹰潭中院副院长刘赛连论文造假的举报已得到确认,刘赛连的学位论文确实存在抄袭问题,被定性为学术不端行为。
金磊在1月25日向南京大学提交的举报信中详细指出,刘赛连在其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程序研究》中有大量抄袭内容,第二部分抄袭率达到86.7%,第三部分更是高达94.7%。基于此,金磊请求南京大学根据相关法规撤销刘赛连的硕士学位并做出处理。经过三个月的正式调查,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根据其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规定,确认了金磊的举报属实,并建议校方采取相应措施。
此案的另一个背景是,金磊虽未直接参与鹰潭吴敏案的辩护工作,但因关注律师辩护权益而介入了对刘赛连的举报。吴敏案中,鹰潭中院指定的法律援助过程和辩护权行使问题引起了张庆方等律师的质疑。张庆方原本受吴敏家属委托介入案件,但最终未被法庭接纳,导致吴敏在没有家属委托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接受了审判并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及罚款。
金磊对南京大学在最后期限给予公正调查结果表示认可,认为这体现了学校的公正立场。至于刘赛连将面临的具体学位处理,根据南京大学的相关办法,与学术不端行为直接关联的学位可能会被暂停授予、不予授予或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