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头的使用必须有边界
近日,山西太原某小区一保安多次在个人短视频账号中,发布年轻女性乘坐电梯、在小区内活动的监控视频,引发热议——据《法治日报》,事发后,涉事小区所属的社区工作人员表示,视频发布者确实为小区保安,目前,涉事保安已被开除。
这不只是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现在几乎是人手一个摄像头。再加上遍布街头、商场、小区、电梯等处的监控视频,包括人脸等重要生物信息泄露或在互联网上传播的事件,不时发生。
就在前不久,深圳地铁岗厦北站,多位主播架设机器在地铁站内外直播,内容是上班族挤地铁的早高峰画面。此举引起不少网友愤怒,表示“感觉超级被冒犯”。摄像头的使用必须有边界!
无论是地铁站视频主播的直播,还是小区保安发布的年轻女性视频,即使没有特定指向某一人,但只要没经过当事人知情并同意,无疑都是对入镜者的冒犯。
(某主播在深圳地铁站的直播截图。图源:北青网)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但在流量为王的时代,有人为博取眼球和流量无所顾及,其中有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也会铤而走险。
在太原小区保安的短视频账号中,年轻女性的监控视频点赞数少则几十、多则上百,很难不说是网友的围观给了这个保安持续运营短视频账号的动力。而在深圳地铁直播中,众多主播更是将对金钱的渴望,赤裸裸地打在镜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