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察机关对刘捍东提起公诉
财联社于8月5日发布消息,前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涉及受贿、滥用职权及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案件,现已进入司法程序。此案最初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和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负责调查与侦查,后续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交由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起公诉至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检察机关对刘捍东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确保了刘捍东的诉讼权利,进行了讯问,并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根据起诉书内容,刘捍东被指控在其历任江苏省江浦县委书记、县长,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以及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直至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同时,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免征土地增值税等方面滥用职权,导致公共财产及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极为严重;此外,他还涉嫌与他人共同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以营利为目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亦属特别严重。因此,检察机关认为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因其触犯多项罪名,主张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