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发行4000亿特别国债“借新还旧”,不增加赤字
财政部决定对即将到期的特别国债实施定向续发措施。8月19日,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通知,安排于8月29日发行两笔总额达4000亿元的特别国债,定向面向特定银行发行,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将对这些银行开展公开市场操作以配合此次发行。
这批4000亿元的特别国债与本年度规划中的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有所区别。据财政部官员介绍,追溯至2007年,经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财政部发行了1.55万亿元特别国债,用以支持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金需求。这些国债主要设定为10年、15年的期限,自2017年起逐步到期。在过去几年中,财政部已采用定向发行特别国债的方式,向相关银行偿还了到期的部分本金,包括2017年发行的用以偿还同年到期本金的6964亿元特别国债中,有4000亿元将在今年8月底到期。
对于即将于2024年到期的4000亿元特别国债,财政部计划沿用以往策略,通过等额定向发行的方式,确保资金充足以偿还到期本金。此次发行的特别国债分为两期,第一期为10年期,面值3000亿元,第二期为15年期,面值1000亿元,均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券。重要的是,这次发行并不面向公众,个人投资者无法参与购买,且不会新增财政赤字,保持与原有债务规模一致。
近年来,由于经济增长放缓等因素,财政收支矛盾加剧,采取滚动续发特别国债成为应对到期债务的常用手段。如去年底发行的7500亿元特别国债,目的就是偿还2007年发行的到期债务,属于典型的债务展期操作,市场对此已有预期,对资金流动性的直接影响有限。
值得关注的是,2007年发行的特别国债期限多为10年和15年,通过不断滚动发行延长了还款时间。而今年拟发行的超长期特别国债则计划设置20年、30年乃至50年的期限。尽管此次发行特别国债是为债务滚动,但面对下半年经济增长的压力,有专家提议考虑增加财政赤字,通过发行更多国债来加强逆周期调节,支持重点项目投资、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及提升民众消费能力等措施,以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同时,也有声音建议增加超长期特别国债的发行规模,利用其不计入财政赤字的特点,进一步增强政府投资的拉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