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个省份公布了2023年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特别关注了灾后重建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揭示,尽管救灾资金对灾后重建起到了关键作用,但也存在若干问题,包括资金被不当占用、拨付延迟、以及项目建设管理不善。
部分救灾资金被挪用至非救灾领域,例如办公费用、差旅开支和未规划的建设项目。同时,一些受灾民众未能及时获得应有的救助款项。在项目建设方面,审计发现部分项目进度滞后导致资金闲置,有的项目超范围建设,成本虚高。
以四川省为例,审计显示在“9·5”泸定地震灾后重建中,因住房救助标准不明、发放标准不一,有2.75亿元救助资金未全额发放到位。云南省漾濞地震的审计则揭示了约0.97亿元专项资金拨付迟缓,影响了重建进度。挪用救灾资金的问题在多地审计中均有体现,如用抗震救灾补助支付办公耗材和车辆运行费用等。
此外,审计还揭露了救灾项目中擅自扩大建设范围或变更建设内容的现象,这在云南、四川等地均有发生。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也十分突出,如青海审计指出部分灾后重建债券资金闲置,造成数百万元的利息损失。
针对这些问题,专家建议需从国家层面改进特殊类型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机制,以适应救灾资金的特殊性质。同时,各地正积极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确保资金有效使用,部分省份已追回或重新分配了不当使用的资金,并推动了多项制度的建立健全。
随着今年汛期各类自然灾害频发,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地方的救灾资金支持力度,同时强调必须严格监管资金使用,防止任何滞留、挤占或挪用行为,确保所有资金直达灾区,惠及受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