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回应网友质疑忘切小号并道歉
8月27日,微博博主“小蒜苗长”公布了一起与小米公司之间的名誉侵权诉讼一审判决结果。根据判决,博主败诉,被要求公开致歉并支付56595元作为赔偿。博主对此判决表达了接受的态度。
在这场名誉侵权案中,博主提到了两个关键点: 1. 针对“名誉侵权”的指控,博主先前评论小米12s Ultra设计可能涉及抄袭争议时,使用了诸如“欧洲爹”等言辞,并对小米高管过往的某些言论,如常程的不恰当发言,进行了批评,形容为“LOW穿地心”。法院认定这些表达构成了对小米的贬损。 2. 在“诽谤”部分,博主曾参与讨论小米与荣耀之间的公开争执,以及小米的产品质量、设计原创性、品控问题、服务历史问题,和营销方式的适宜性。法院认为,博主对小米产品质量的评论属于合理范畴,未予追究,但其对小米设计抄袭及营销策略的批评,则被判定损害了小米品牌形象,构成侵权。
博主反思后表示,尽管他认为自己的主要内容指向是正确的,但承认在表达方式上存在不妥之处,因此个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