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最近完成了关于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政策的征求意见工作。根据这项政策草案,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已交付使用的商品房或二手住房的人士,可以在住房所在地点申请本人落户。在此基础上,其配偶、未满18岁的子女及年迈父母,只要符合相关投靠条件,同样可以申请户口随迁。不过,该通知的具体执行日期尚待公布。
该草案详细说明了落户的条件与流程。所指的住房需为通过购买获得合法所有权的住宅性质房产。申请人需携带一系列文件前往办理,包括入户申请表、户口簿与身份证、房屋信息查询记录、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对于随迁家庭成员,还需提供能证明亲属关系的相关证件或法律文书。值得注意的是,若房产为两人及以上共有,需得到所有产权人的落户同意声明。
办理落户既可以选择到各区(市)县的公安办证中心进行线下申请,也可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在线操作。政策还特别指出,未成年人独自购房时,需至少一位法定监护人一同迁移户口;非直系亲属共有的房产不适用于此落户政策;存在除抵押外其他限制登记情况的住房,则不能申请落户。
此外,该政策的实施涉及多个部门的协作,包括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总体协调推进,市公安局执行落户操作,市住建局协助房产信息审核,以及区(市)县政府与其他相关部门共同优化资源配置与服务保障。该通知预计自2024年起生效,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