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济宁一商场内发生了一起坠楼事件。网传视频显示,一名女孩在商场一家餐厅门前排队等待时,站在下行自动扶梯和护栏之间。途中,女孩有坐电梯扶手的动作,几秒后失去重心下落,试图抓住扶梯但未能成功。
目击者称,该事件发生在11月16日晚8时30分左右。事发地点位于商场四楼电梯扶手旁的一块小玻璃处。据称这块玻璃安装不牢固,导致女孩从四楼掉下。由于外面堵车,救护车十多分钟后才到达现场。
商场开业不足半月。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发生,具体情况需以警方通报为准,目前商场正常营业。济宁市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也表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中,具体结果需等待官方通报。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若视频内容属实,商场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根据民法典,商场有安全保障义务,应当保证顾客的人身安全。如果确实存在玻璃护栏脱落导致女孩坠楼的情况,说明商场在设施的安装、维护、检查等方面可能存在严重疏漏。商场应在开业前对其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
对于责任划分,付建律师指出,家长虽有监管责任,但不应承担主要责任。即使女孩不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商场的安全保障义务依然较高。无论女孩的年龄如何,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都有义务保障进入场所人员的安全。
他还建议,商场在日常运营中应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严格细致的安全检查和验收,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特别是电梯、护栏等危险区域,应定期排查风险,并加强安保和巡逻,设置明显警示标志,避免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