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林女士在贵阳黔灵山偶然捡到一只刚出生的猴子。小猴子被母猴遗弃在沟里,大家都以为它活不成了。林女士将小猕猴救下带回家饲养,并养了两只鸭子试图掩盖猴子的叫声。
林女士提到,有人曾警告她带走猴子可能会被判刑。但她现在担心把猴子送回去后,没人能像她一样好好照顾它,因此有些舍不得。林女士希望取得合法喂养猴子的资格。
黔灵山公园管理处副处长杨宇表示,他们早就知道林女士养猴子的事,并一直在与她交涉。杨宇强调,这只猴子是野生猕猴,按规定不允许个人带离。黔灵山公园作为猕猴栖息地管理部门,有贵阳市林业局颁发的野生动物救助站资质,具备更好的救助能力。
贵阳市云岩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陈龙透露,他们多次劝说林女士归还猕猴,但林女士坚称带走猴子时得到了同意。如果林女士继续坚持不归还,黔灵山公园将报警处理。
根据相关资料,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兽类卷》中被列为易危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需获得许可。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并建立物种系谱、繁育档案和个体数据。因物种保护目的确需采用野外种源的,应当遵守猎捕野生动物的规定。
部分网友认为林女士的行为虽出于善意,但已涉嫌违法,应尽快归还猕猴。也有人担心,经过半年家养后,猕猴是否还能适应野外生活。还有网友认为不应开此先例,野生动物应交由专业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