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安溪县男子郑隆认识了比他小三岁的女子黄静,并迅速坠入爱河,选择结婚。然而,三个月左右,两人的关系出现裂痕,郑隆向当地公安投案并反映了妻子身上的“秘密”:黄静此前伪造户籍,早已跟远在四川安岳的易某某登记结婚。
让郑隆意外的是,除了妻子因重婚罪获刑外,他也被判重婚,获刑六个月。出狱后,郑隆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4年2月,福建高院作出再审决定,指令安溪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同年8月,安溪县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郑隆无罪。
从有罪变成无罪后,郑隆决定为自己的名誉和损失讨说法。2024年11月14日,法院在当地报纸刊登道歉公告,向郑隆赔礼道歉。郑隆申请的国家赔偿也得到了法院支持。下一步,他还希望能够在民事赔偿部分得到支持。
郑隆是一名80后,他在认识黄静时,知道她曾结过婚,还有三个孩子。结婚后,他了解到黄静曾冒用名为“吉某某”的身份,在2014年与四川安岳的易某某登记结婚。2021年8月11日,郑隆主动来到安溪县公安局投案并反映了妻子的重婚行为。同年11月,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郑隆明知黄静于2007年就已经与他人结婚并育有三个孩子,还是在安溪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应当以重婚罪追究郑隆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