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旨在为公众提供更安全、更实用的出行工具。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替代旧版标准(GB 17761—2018)。
新标准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规定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此外,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并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制动性能也得到了提升,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从55kg提高到63kg。新标准还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但鼓励安装后视镜。生产企业需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新标准实施后,将有助于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即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可以按照旧标准或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对于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各地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