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上午,山东临沂沂南“纸面服刑”后再杀人的贺法田被执行死刑。此前最高法已就其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了贺法田的死刑。
1987年,贺法田因持枪杀人被法院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但他并未入狱服刑,仅在看守所关了半年就回到了家中,这就是他“纸面服刑”的由来。2023年4月26日,贺法田再次行凶,持刀捅死了同村村民窦勤孝。同年11月13日,临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贺法田死刑,并以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贺法田上诉至山东高院,但山东省高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并报请最高法核准。
窦勤孝的女儿窦光春接到临沂中院的电话通知,告知她最高法的复核裁定书已经下达,并且贺法田的死刑已在当天早上执行完毕。最高法复核裁定书记载,贺法田因琐事与窦勤孝结怨,2023年4月26日下午,贺法田用䦆头将窦勤孝打倒在地,随后又连刺两刀致其死亡。归案后,警方还查获了贺法田藏匿的2支手枪、7发子弹和3根备用枪管。
裁定书认为,贺法田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且有故意杀人前科,应依法惩处,最终核准了对贺法田执行死刑的刑事裁定。
关于贺法田1987年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十年但未进监狱服刑的问题,临沂中院在一审判决书中提到,由于当时办案人员亡故或记忆不清等原因,未能查清具体原因,也未能找到监外执行的决定机关和相关文书。未入狱服刑的贺法田成为村民眼中不敢惹的人物,此后多年,他多次打伤捅伤多人。2021年,他又因琐事与窦勤孝发生肢体冲突,两人因此结下了仇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