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与浙江省台州市监委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国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调查显示,董国群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采取多种手段对抗组织审查,包括串供、转移和隐匿赃款赃物。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频繁参加酒场饭局,并在中央巡视期间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他还长期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高尔夫球活动,在被给予党纪处分后仍不知悔改。此外,董国群违反廉洁底线,收受贵重礼品和大额消费卡,并长期借用他人证券账户炒股,违规入股多家拟上市企业,通过他人充当“白手套”,隐藏其“影子股东”身份。他在企业上市、公司监管、大额资金存放、工程建设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股权和现金等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鉴于董国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知止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经中国证监会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董国群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董国群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同时,浙江省台州市监委决定将董国群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