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已有15个地区发行3780.56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再融资专项债。随着“6+4+2”万亿元的化债组合拳持续推进,化债效果已有所显现,多个地区宣布隐债清零。
然而,隐性债务显性化后,原有债务本金并未减少。剥离政府融资功能的城投公司在“退平台”后,短期内仍需地方政府扶持才能维持运营。
中国财政学会国有资本治理研究专委会副主任委员、现代咨询集团董事长丁伯康表示,化债政策对地方政府“松绑减负”的效果明显,但隐债置换的本质是“以时间换空间”,债务总额并未减少。他认为,地方政府应充分利用一揽子化债政策带来的发展空间和时间,释放更多财政资源向民生倾斜,支持投资、消费和科技创新,增强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后劲,实现从“在化债中发展”到“在发展中化债”的转变。
截至2月14日,共有18个地区披露了6899.19亿元置换债发行计划,其中15个地区已完成发行,规模为3780.56亿元。浙江(含宁波)和陕西两地的置换债券发行额度均超过500亿元。置换债的期限普遍较长,30年期债券数量最多,占比约36%。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6万亿元债务限额用于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分三年安排,2024至2026年每年2万亿元。此外,2024年至2028年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对于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产生的隐性债务2万亿元,按原合同到期时间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