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的一个雨夜,47岁的周女士在骑电瓶车时遭遇车祸,导致四根肋骨骨折、脾脏破损切除,构成重伤二级。尽管提供了肇事者遗留现场的车把手等证据线索,并找到了嫌疑人,但案件至今未侦破。
周女士认为办案民警未及时调取监控和相关人证物证,未积极履行职责,导致案件未破,事故赔偿也陷入僵局。她表示警方对此事有责任,并希望承诺给她的救助金能够履行。然而,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否认了周女士的说法,称案件一直在办理中。
周女士回忆,2017年9月26日晚9时左右,她在东海县牛山街道正常行驶,在十字路口斑马线附近被一辆两轮摩托车撞倒,对方疑似是未成年的学生。事故发生后,肇事者扶起她的电瓶车并逃离现场,留下了一个蓝色的车把。现场有目击者报警,但警方未能找到肇事逃逸者。周女士通过车把上的校服确认了嫌疑人的学校,并找到了嫌疑人,但嫌疑人否认肇事。
周女士称办案民警桑某没有对提供的线索进行取证,也没有采纳她的建议。她提到路边便利店老板娘看到了事故经过,但警官只去过一次且老板娘不在;此外,黑色轿车上有行车记录仪可以调取,但警官未采取行动。她还要求提取沿途监控,但警官以监控不清楚为由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