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清晨6时左右,在二广高速上,司机曹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因超载导致左后轮胎爆胎。随后,曹某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侧翻。事故发生后,曹某未摆放警示牌便跑到护栏外求援。不久,另一辆货车因天色昏暗、视线不佳且没有警示标志,撞上了侧翻的货车,引发了二次事故。
接到报警后,高速交警五支队迅速到达现场,组织清障并恢复交通。经调查,交警认定曹某负这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此次事故中,曹某不仅因超载导致车辆爆胎,还在事故发生后未能正确采取安全措施,增加了二次事故的风险。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超载会严重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增加刹车距离和爆胎的可能性,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在高速公路上遇到故障或事故时,应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的原则,并在来车方向至少15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以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