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代驾司机,车主和随行者把我打伤,鉴定构成轻微伤。对方在派出所询问笔录中承认对我推搡了,但警方未予行政处罚。法院最终判决公安局程序违法,但我被殴打的事实仍未澄清。近日,山东济南55岁的路先生反映,案发近两年,打人者仍未受到处理。
2023年5月23日晚10点左右,路先生做代驾将客人送到济南市高新区花园东路。因客人酒醉说不清地址,他驾车找不到地方。车主阎某和随同者王某喝多了,以故意绕路为由辱骂并殴打路先生,还把他的助力车从车上扔下摔坏。
路先生提供了事发当晚的现场视频,显示他的助力车倒在一旁。他还拍下了车牌号和双方的争执。路先生表示,他的胸部锁骨之前有过骨折,王某推搡并用拳头打他的胸部,导致疼痛加重。他当晚打了120去医院治疗,并做了伤情鉴定,结果是轻微伤。
事发当晚,路先生报警后,高新分局舜华路派出所民警将对方带去做笔录,调取了现场监控视频,但案件随后却不了了之。2023年8月4日,高新分局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调查两人违法事实不能成立。路先生认为警方调查只是简单问话,没有做调解,且决定书上将阎某误写成“阁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