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于2025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自查发现,2019年与泰安市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未及时披露,直至2023年11月才对《补充协议》主要内容进行披露。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皇氏集团于2025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自查发现,2019年与泰安市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未及时披露,直至2023年11月才对《补充协议》主要内容进行披露。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