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经过两年的调查后发布了一份报告,揭露了韩国政府数十年来纵容私营机构以跨国领养名义系统性贩卖儿童的行为。报告显示,在1960至1990年代间,至少有17万名韩国儿童被送往欧美国家,背后运作链充斥着伪造文书、非法收费、身份篡改等黑幕。
在特殊立法庇护下,300余家私营领养机构将儿童贩卖打造成“暴利产业”。这些机构每月按需“生产”待领养儿童,通过伪造“弃婴证明”、虚构儿童身份等手段规避监管,甚至要求领养家庭支付高额“捐赠费”。由于文件普遍造假,许多被领养者如今陷入寻亲无门的困境。委员会主席朴善英直言,这本质上是政府默许的儿童贩卖。
调查显示,52%的领养档案存在出生证明造假,34%的案件涉及生母被迫签署文件。1968年某机构甚至将一名3岁幼童的身份篡改为“17岁孤儿”,以规避领养年龄限制。该体系造成的创伤仍在延续。现年48岁的金美善控诉,她的荷兰养父母对待她还不如对待狗用心。调查确认的56起侵权案例中,包括被领养者遭受家庭暴力、强迫劳动、性虐待等遭遇。
报告建议韩国政府就这段“制度性犯罪史”正式道歉,并建立跨国领养追溯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