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在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肇事者廖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方起诉。
庭审持续了四个小时。检察机关出示了证据,被告人廖某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及诉讼代理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廖某宇进行了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4年10月2日18时42分许,廖某某与同行女生发生口角后,驾驶一辆特斯拉轿车超速行驶,在景德镇市昌江大道珠山人民法院门口路段,以129公里/小时的速度撞上了一家三口,导致三人死亡,其中孩子去世时仅出生358天。
当天,胡女士的儿子开车带着妻子和即将满一周岁的孩子前往父母家中吃饭。胡女士迟迟未等到儿子一家,电话也打不通。她让丈夫去查看,发现家里没人,随后接到交警的电话,得知儿子、儿媳和孙子都已遇难。胡女士和丈夫抱头痛哭,感觉天塌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