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旨在回应社会关切、规范法律适用、统一裁审标准,以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其中一个案例涉及一名女性员工在怀孕后遭遇的薪资问题。
赵某于2022年1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工程师。根据劳动合同,她的工作分为参与具体项目期间和等待项目期间。参与具体项目期间,赵某的月薪由3000元的基本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加上14000元的项目岗位津贴组成;而在等待项目期间,她仅领取基本工资3000元。2023年2月,赵某告知公司自己怀孕的消息。然而,公司未与她沟通便直接宣布她退出所在项目组。赵某反对无效后停止上班。
随后,公司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支付赵某孕期工资。赵某对此不满,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按原工资待遇17000元/月补齐孕期工资差额。最终,仲裁委员会支持了赵某的请求,裁定公司需按照17000元/月的标准补齐赵某的孕期工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