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得知“邯郸三姐妹给父亲上坟被大伯炸死”一案将于4月28日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被告人王某东是三姐妹的大伯,因耕地问题与被害人一家长期存在矛盾。2024年12月20日,王某东将装有爆炸装置的绿色编织袋放到其吸污车右后方,驾车行至被害人父亲王聚山坟地附近,将爆炸装置埋于坟头东南侧地下后返回家中。2025年1月31日,被害人王晶晶、王欢欢、王换娜等人到其父坟前烧纸时,燃烧的纸钱引爆了预先埋藏在此处的爆炸装置,导致三人当场死亡。3月27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