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保障性住房配售范围和申购程序》,明确了配售范围、申购条件、申购程序及优先保障原则认定标准等内容。根据相关工作安排,首批两个项目433套房源将于6月份正式开启配售。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向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济南高新区、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范围内就业的城市工薪收入家庭及引进人才两类对象。申请人就业单位无相关限制,在各类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均可申请。
对于工薪收入家庭,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我市常住居民户籍(两县户籍的需持有相关区派出所核发的《山东省居住证》);在相关区内注册的单位稳定就业,正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且处于在缴状态(或已办理退休,经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不受此限制);申请人家庭在相关区无自有住房。
引进人才则需满足:具有本市相关区户籍或持有相关区内派出所核发的《山东省居住证》;在相关区内注册的单位稳定就业,正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且处于在缴状态;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经认定的D类及以上人才(含紧缺型人才);申请人家庭在相关区无自有住房。
申购流程包括建立轮候库、项目认购登记、摇号选房、签约入住四个环节。申请人需先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纳入轮候库管理;项目发布销(预)售通告后,缴纳认购金进行认购;经确认的家庭,纳入本项目摇号排序库,按顺序号选房;按规定与项目实施主体签约,交付后办理入住手续。申请人可通过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下载申请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