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路某某在捉奸现场收取了妻子情夫2.5万元的“补偿费”。随后,情夫报案称被敲诈勒索。同年5月,路某某被刑拘,并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4年10月8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其无罪。2025年6月27日,路某某的父亲起诉情夫,要求返还2.5万元及利息。理由是情夫收钱无法律依据,属不当得利。路父曾在2021年5月12日为儿子办理取保候审向情夫支付了这笔款项。该民事诉讼定于2025年7月2日在淄博市张店区法院审理。路父表示将在民事诉讼后申请国家赔偿,并启动错案追责程序。


![[快讯]中方辟谣利用虚假账户推广歼-35 报告无公信力](http://cn.gzbj58.com/file/upload/202511/21/005711771.jpg)
![[快讯]尾号7个5手机靓号59.8万元起拍 无人出价流拍](http://cn.gzbj58.com/file/upload/202511/21/010353921.jpg)
![[快讯]61岁贝索斯再创业硬刚马斯克 进军物理AI](http://cn.gzbj58.com/file/upload/202511/20/00103323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