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林更新事业心 

[快讯]女子先后卖掉两个亲生孩子获刑超5年 非法获利4万元

   2025-07-05 02:06:05 互联网38
核心提示:山西一对夫妇在已有两个孩子的情况下再次怀孕,并于2017年11月16日产下一名男婴。丈夫提议将儿子送人。有人得知消息后,通过中间人抱走了男婴,并给了4万元的“领养费”。孩子5岁多时,有人向警方匿名举报了此事,警方随即立案侦查

山西一对夫妇在已有两个孩子的情况下再次怀孕,并于2017年11月16日产下一名男婴。丈夫提议将儿子送人。有人得知消息后,通过中间人抱走了男婴,并给了4万元的“领养费”。孩子5岁多时,有人向警方匿名举报了此事,警方随即立案侦查。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涉事夫妇被判犯拐卖儿童罪,丈夫作为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5个月;妻子作为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5个月,缓刑3年。

李某和妻子王某是山西人,婚后育有两名子女。2017年11月16日,王某在沁县人民医院再次产下一名男婴,李某夫妇想将孩子抱养给他人。随后,李某的大嫂将此事告诉杨某,杨某又将抱养男婴的消息通过微信群发布。之后,陈某、张某夫妇通过他人得知微信群发布的领养孩子消息后,通过中间人牵线搭桥,将男婴抱走抚养。其间,李某夫妇收受陈某夫妇给的4万元“领养费”,并用于日常生活开销。

陈某和张某系重组家庭,张某无法生育,抱走孩子时,他们没有见到孩子的亲生父母李某夫妇。2023年6月25日,有群众向沁县公安局匿名举报李某、王某夫妇涉嫌拐卖儿童,警方随后立案侦查。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李某、王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山西省沁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王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4万元巨额钱财,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二人系共同犯罪,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其作为犯意的提起者,积极与他人商议抱送事宜,系主犯;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听从李某的安排,且未参与谈价、抱送孩子的行为,系从犯。

李某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王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视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对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以被告人王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二人违法所得4万元予以追缴。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裹足不进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裹足不进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cn.gzbj58.com/news/184362.html

反对 0收藏 0 打赏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裹足不进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1991659015@qq.com 客服QQ:199165901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199165901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