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骑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为未成年人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最近江都区一名15岁男孩小王因骑电动车超速发生事故,失血4000毫升,历经四次手术才脱离生命危险。在江都人民医院肝胆胰外科病房,刚脱离生命危险的小王被家人陪伴着。据家人回忆,7月8号中午,小王在西闸附近路上骑电动车兜风时发生事故,当场昏迷。当时他和同学一起骑车,不慎甩飞出去,撞到路边的路牙上。小王被紧急送往医院后,CT检查显示脾、肾、胃都有破裂损伤,腹盆腔大量积血,肋骨骨折,肺部气胸,并因失血性休克导致生命垂危。医生表示,出血量达到4000多毫升,几乎全身的血都流光了。
医院多科室联合会诊后,医生连续进行了四个手术:全脾切除、胰胃裂伤修补、胃破裂修补以及左肾切除,最终小王才脱离险境。家人对此深感后悔,表示早知道就不买电动车了。小王曾多次写保证书承诺不会超速,但事发时速度至少有七八十码。
法律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家长们应严格遵守规定,不能因溺爱而忽视孩子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