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执行悬赏公告,引起广泛关注。公告显示,一名54岁的仁寿男子陈小华被执行标的总金额达到1145万元。法院表示,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陈小华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回款的20%比例奖励举报人,最高奖励可达229万元,悬赏金将由法院直接从执行款项中支付。
悬赏公告详细列出了陈小华的信息:男,汉族,家庭住址在仁寿县文林镇建设路三段新兴街70号1幢1号。执行标的为本金3429500元及利息,合计约11450000元。悬赏条件及金额明确,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陈小华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回款的20%比例奖励举报人。悬赏有效期从2025年7月29日至2026年7月28日止。
法院还指出,有关人员提供的被执行人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等信息将进行登记;若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的线索,则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上述悬赏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悬赏金,悬赏金由法院直接从执行款项中支付。
关于欠款本金340多万元而利息达800多万元的问题,仁寿县人民法院相关人员解释称,利息没有问题,陈小华欠钱时间较长,判决书就是这样写的。目前,还没有人提供相关线索。
进一步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与该法院公开信息中同名同姓、出生年月相同的仁寿男子陈小华涉及多起借款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最早的可追溯到2015年。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及天眼查公开信息,陈小华是仁寿县文林镇双庆假日酒店经营者,该酒店涉及多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此外,陈小华名下还有奶粉经营部和建材经营部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