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关于“全民强制社保”的消息在社交平台上疯传,引发了打工人的集体焦虑。广东社保部门对此回应称,这纯属对政策的误读。最高法的一则47字司法解释被曲解成“社保新政”,背后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传播套路。
最高法《解释(二)》第19条中“放弃社保协议无效”的表述,被部分自媒体刻意嫁接法律条款,将“劳动关系”偷换为“全民”概念,通过“新规”“强制”“全民”三个关键词制造恐慌。实际上,这只是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化的技术性调整,并非政策转向。
广东社保部门指出,这类谣言通常采用“时间错位”手法,把9月司法解释生效日包装成“社保新政实施日”,却忽略《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就已确立的强制参保原则。例如,某财经博主将东莞企业补缴案例渲染成“全民追缴”,就是典型的概念偷换。
《社会保险法》第4条早已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深圳某科技公司曾用38份“自愿书”逃避责任,最终被责令补缴230万元。司法解释仅针对劳动关系主体,外卖骑手、网红主播等灵活就业人员依然适用自愿参保原则。浙江2022年社保仲裁数据显示,企业利用协议逃保案件的胜诉率高达72%,新规正是要堵住这个历史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