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欣欣与苏享茂通过世纪佳缘相识,但这段关系最终以悲剧收场。2025年9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翟欣欣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附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万元。案件宣判前,翟欣欣已退赔了从苏享茂处敲诈勒索的660万元、汽车以及海南和北京两处房产等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查明,2017年3月,翟欣欣与苏享茂确定恋爱关系。同年5月,二人购买了一处价值319万余元的海南省房产,苏享茂支付了购房首付款199万余元。同年6月7日,二人登记结婚。7月至9月间,翟欣欣提出离婚,并以举报苏享茂及其公司相要挟,索要精神损失费1000万元,并要求海南房产归其所有。苏享茂被迫支付翟欣欣660万元,并将海南房产的购买人变更为翟欣欣。此后,翟欣欣仍多次威胁苏享茂,索要剩余钱款。2017年9月7日,苏享茂自杀坠楼身亡。
法院认为,翟欣欣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在案证据显示,翟欣欣与苏享茂婚姻关系仅存续42天,二人无夫妻共同财产,翟欣欣索取的是苏享茂个人财产,不存在离婚时申请补偿或损害赔偿的民事请求权基础。
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在微博上披露,翟欣欣敲诈勒索数额接近1200万元,其中既遂约860万元,未遂340万元,且没有自首情节。案件宣判后,苏享龙在微博发文致谢,称历时八年终于拿到了判决书,感谢广大网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