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全市范围五停 应对超强台风“桦加沙”。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预计于24日以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在我市南侧近距离掠过,带来严重风雨潮影响。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市三防指挥部决定自9月22日15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分批实行“五停”措施(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
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全市其他单位和个人需执行“五停”措施。实行期间,市民请勿随意外出,如身处危险区域,请拨打110、119、120、12345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自9月22日18时起至25日18时,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体育学校、高等院校及各类户外培训机构停课。各寄宿制中小学应于9月23日12时前安排学生分批离校。学校和户外培训机构须严格遵守停业规定,不得擅自开展任何教学、培训活动,并提醒师生及家长做好安全防护。
自9月22日15时起至25日6时,海上渔船、水上施工人员停止作业,回港避风;全市高处作业人员及其他户外工作人员停止户外作业。自23日12时起至25日6时,全市所有在建工地施工人员停止施工;室内工作人员原则上全面停工。
自9月23日12时起至25日6时,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全面停止生产。自9月23日14时起至25日6时,所有道路车辆(抢险和指挥车辆除外)停止行驶,正在行驶中的车辆就近寻找安全位置后停驶,并做好紧急避险;封闭高速公路;轨道交通、水路交通全部停运。
自9月23日14时起至25日6时,各类市场(含农贸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交易场所、公园、旅游景区、会展等全面停止营业。全市范围内暂停外卖配送和快递收派服务;各外卖平台、快递公司严格落实停业要求,保障从业人员安全。
当前我市防台风防汛形势非常严峻,广大干部群众应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团结协作,共同迎战台风暴雨灾害,全力夺取防风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