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近两个月,备受关注的娃哈哈家族遗产纠纷案有了新进展。9月26日,香港高等法院公布相关文件,驳回了以宗馥莉为代表的被告人在传票中提出的上诉许可申请。原告为宗继昌、宗婕莉和宗继盛;被告为宗馥莉及建浩创投有限公司。
今年8月1日,香港高院公布了娃哈哈遗产纠纷案件的聆讯结果:宗馥莉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有结果前,不得从建浩创投有限公司的香港汇丰银行账户提款或转移任何资产。此外,宗馥莉需披露该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及收支完整账目。若账户内的资产转至第三方,被告也需提供相关信息。
根据最新公布的判决书,被告于2025年8月15日申请上诉许可,原告于同年9月1日提交反对书面陈词,随后被告于9月8日提交答辩书。被告在上诉许可申请中列举了五项理由,其中包括对香港法院根据《高等法院条例》第21M条冻结其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中的资产的疑议。法官在判决书中对被告提出的申诉理由进行了解释,坚持认为这是一个“严重的待审判和充分的争论案例”。
判决书还披露了一个重要信息,即“暂时搁置披露令”。此前,香港高院要求被告披露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等信息,以确保保全令的有效性,但不影响杭州法院对案件实质的审理。最新的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寻求暂时搁置披露令,等待他们向上诉法院重新申请上诉许可。在考虑了双方陈词后,香港高院法官决定批准暂时搁置披露令。这意味着宗馥莉方将继续申请上诉,但在期间可以暂时不披露汇丰账户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