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9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赔偿谷建彬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1万元。谷建彬自愿放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的请求。
谷建彬是吉林省吉林市建彬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吉珲铁路枢纽西环线建设需要,他家的老猪场被划入拆迁范围。2023年3月28日,老猪场被强拆,施工方随即进场施工。2023年7月6日,吉林市政府确认船营区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此后,谷建彬阻止施工,被指控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
船营区检察院曾指控谷建彬在2024年4月至6月间多次将别克轿车停放在施工便道上,导致施工车辆无法进入,造成施工方损失6万余元。但在审理期间,检察院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2025年7月7日,船营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为谷建彬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破坏生产经营罪,决定对谷建彬不起诉。谷建彬于2024年7月2日被刑拘,至2025年4月22日被取保候审,共被错误羁押295天。
根据《刑事赔偿决定书》,船营区检察院认为谷建彬被无罪羁押295天,应予赔偿并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经释明后,谷建彬表示自愿放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的请求。最终,检察院决定赔偿谷建彬人身自由赔偿金14.027万元,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
谷建彬称,吉林至珲春铁路吉林枢纽西环线于2024年9月26日开通运营时,他已被羁押。至今,他仍未获得拆迁补偿。相关部门已初步确定老猪场地上附着物与被拉走生猪的补偿金额,正在计算老猪场停产导致的养殖损失,待该损失确定并与谷建彬达成一致后,将依法作出补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