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有网友在四川雅安石棉县看到一个家庭带着一个“野人孩子”,视频中孩子没穿衣服,趴在台阶上吃食物。旁边还有一位大人抱着小孩与其交谈。云南大理南涧县妇联工作人员确认,该家庭生活暂不存在困难,初步查实不存在虐待小孩的情况。关于孩子不穿衣服的问题,政府联合妇联和警方多次上门劝说,但监护人坚持这是“自然教养”方式,认为让孩子接近大自然有益。
报道引发众多网友热议。有人质疑这种教育方式,认为回归自然不是退化成原始状态,教育理念可以不同,但不能放任不管。也有人担心孩子的成长情况,能否接受学前教育、未来能否正常生活都存在疑问。还有网友认为,养孩子是家庭的私事,外界不应过多干涉。
对于“野人小孩”的事件,公众的关切不应被视为多管闲事。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面对赤裸且行为异常的孩子,人们的关心体现了社会应有的温度。
孩子不是家庭的私有物或父母的试验品,每个儿童的成长都关乎社会的未来。父母负责家庭教育,但不能随意行事。无论采用何种教育方式,都要遵守法律边界,不得侵犯孩子的合法权益。尊重孩子的天性,顺应其成长规律,才是真正负责任的教育。放任自流可能对孩子造成一生的伤害,只有平衡好责任与自由,才能让孩子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