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民议会于4月13日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规范并便利归还法国在殖民时期非法获取文化财产的框架法案》。该法案以170票全票赞成、无反对票的结果通过,标志着法国自19世纪确立公共馆藏文物“不可转让”原则以来,首次打破这一法律壁垒,为大规模、常态化返还流失文物铺平道路。
这项历经两年多起草和多轮审议的法案,待宪法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由总统签署后即可正式生效。法案简化了文物返还流程,将审批权限下放至政府行政层面,由法国文化部长牵头,联合双边科学委员会和法国文化财产归还委员会进行双重审核,最终以政府行政法令的形式批准返还。此外,法案明确了适用范围,覆盖1815年11月20日至1972年4月23日期间非法获取的文物,并要求法国政府每年公布涉嫌非法获取的文物清单,公开文物来源和馆藏信息。
尽管法案获得全票通过,但在立法过程中面临多方角力。法国国内保守势力和公立博物馆体系一直反对文物返还,认为这会削弱博物馆的馆藏规模和国际影响力。法案最终文本在审核流程和举证标准上作出妥协,保留了博物馆界人士在核心审核委员会中的席位,为后续返还审批留下了操作空间。此外,法案在文本表述和适用范围上也存在模糊处理,设置了较高的举证门槛,且仅针对公立馆藏机构,排除了私人收藏的流失文物。
法案的通过引发全球文化遗产领域的高度关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博物馆协会表示支持,认为这是全球文化去殖民化进程中的标志性事件,打破了西方长期以来对殖民掠夺文物的占有正当化叙事。对于中国等深受文物流失困扰的国家而言,法国此次立法提供了新的制度化通道,可以通过官方渠道发起返还申请。然而,面对法案的举证要求和潜在的政治因素影响,原属国仍需做好专业准备,稳步推进文物返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