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陕西渭南临渭公安通报了一起未成年人在电梯内被掌掴的事件,并表示已依法处理。
近日,在陕西渭南,一名9岁女孩在小区电梯内因夸赞一位女子的自行车好看并伸手触碰车把手,被对方当场掌掴。回家后,孩子脸部肿胀才被家长发现。据孩子小姨张女士称,当时孩子在外面玩耍后乘电梯回家,看到女子的自行车,随口说了一句“好漂亮”,上手摸了下车把。女子手里还拿着钥匙,突然扇了孩子的脸。孩子回家不敢说,直到脸部肿胀才被家长发现。

拿到监控视频后,家属报了警,但警方回应不构成立案,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事后,女子不肯出面,是女子的丈夫带孩子去医院做了检查。家人们对此非常气愤,担心9岁的孩子会留下心理创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将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对于殴打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法定加重情节,处罚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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