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我在床上百无聊赖地躺到了中午,刷手机时,7-11发来了一条推送:7月11日,会员全场7.1折。午饭就这样有了着落。收银台前排着队,关东煮的格子冒着热气,店员专心地在给我煮面。我低头纠结是加个手枪腿还是鱼蛋的时候,突然想起耐克因为今天发售的新鞋子被7-11告了。
据报道,7-11指控耐克的新款Air Max 95 Big Bubble QS 2,在鞋身侧条纹采用与自家标志性橙、绿、红三色横向条纹高度近似的配色组合,鞋垫印有模糊便利店货架图案,宣传文案使用“街角便利店”“买完零食散个步”等表述,且刻意将发售日选定在其年度品牌促销日“7-Eleven Day”。涉嫌违反美国《兰哈姆法》,构成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及商业搭便车行为。

两家都是跨国巨头,耐克这波选择硬蹭确实让人意外。社交媒体上有不少网友真的以为7-11和耐克搞了联名。但无论是被起诉前的私下沟通,还是被曝光后的舆论哗然,耐克保持了长时间的沉默,直到最近才发声,表示该系列是以日本两大连锁便利店“7-11”和“罗森”为灵感,并非官方联名,只是“借鉴两家品牌的配色和视觉风格”。

在设计师眼里,从配色到货架全方位致敬便利店,可能是街头潮流的一次弯腰,颇有努力贴近打工人的意味。但对于常常忙得脚不沾地的打工人来说,便利店是一种微妙的存在,或者说是小小的堡垒。几年前一个加班到深夜的平安夜,我赶末班车出站时,顺路拐去了7-11买夜宵。独自看店的小哥在买单时,顺手用牙签戳了一块刚切好的苹果递给我。那一刻,不算美妙的一天变得没那么难熬。

预制的便当可能没多少人爱吃,咖啡店的现做咖啡也更香,但你可能会因为早上打卡前抢到最后两个肉包而高兴,我可能会在午饭后消食时流连在零食架前喘口气。结果现在,耐克把零食架做成了鞋,让我天天踩在脚底下蹂躏?它也许以为自己是在致敬生活,却依旧对普通人的疲惫和不适一无所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