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性侵儿媳案被告称女方自愿 二审维持原判。陕西西乡县一名男子与儿媳发生性关系,被控强奸罪一审获刑后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被告方已申请再审。
在二审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提出多项异议。他们主张女方张娜是自愿发生关系,并称张娜报警是受其父亲教唆,且有录音证据证明张娜父亲曾干涉其婚姻。此外,辩护方认为多份司法鉴定意见存在重大冲突,一审法院偏听偏信。辩护方还指出,被告人王某某曾主动报案称张娜被他人强奸,这表明其主观恶性和认知逻辑存在问题。
陕西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不公开开庭审理后,对上诉理由逐一进行了审查。最终,二审法院认定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